兴安:以绩效为抓手助推老旧小区改造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1-02-24

兴安12月31日讯(通讯员 周玉芳)今年以来,兴安县以绩效考评为抓手,不断增强督查实效,全面推动辖区老旧小区改造,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年初,兴安县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,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,坚持改造与管理结合的原则。9月30日前,共计3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部开工,涉及3537户,改造内容包括道路、给水、排雨水、排污水、燃气、绿化、照明、户外体育设施、围墙、强电等,项目总投资约11375万元。截至2020年12月15日,完成总投资55%以上,中央预算内投资70%以上。

在施工管理方面,兴安县充分尊重民营,扩大居民的知情权。开工后,县住建局督促工程进度、监督工程质量,做好必要的隐蔽工程变更记录。施工单位在改造项目施工前3个工作日,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市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,方便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,监督现场施工。同时招募社区志愿者,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,让社区志愿者和小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小区改造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。

后期监督考核,兴安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由各社区负责后期日常管理监督,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,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,维护整治成果,并会同市房产局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。对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日常监督以所在社区为主,在县住建局和县房管所指导下开展,对照《兴安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》核定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日常监督。考核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,由住建局、社区和业委会组成考核小组,按照兴安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打分,根据物业公司得分情况给予相应政府补贴,弥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成本。

兴安县坚持绩效考评问题导向,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,加强现场检查和施工考核,确保各项目应修尽修,整修到位,验收合格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,采取通报、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,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,有效地推动了项目建设。

编辑:潘晓明  作者:周玉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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